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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中党委邀请清华大学法学院崔健远教授为全体教师讲授《物权法》

发布时间:2007-04-06 作者: admin 点击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在刚刚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高票通过,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了让全校教职工及时、深入、准确地了解《物权法》的精神,切实依法保护自己的物权,4月5日下午,附中党委邀请清华大学法学院崔健远教授为包括离退休教师在内的全体教职工做辅导报告。

崔健远教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与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实例,生动地讲述了《物权法》的有关名词解释、立法背景、制定过程及若干制度。《物权法》是规范民事财产关系的基本法律,体现对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的平等保护,在法律体系中起基础作用,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从一审到八审如今已成为全国人民瞩目的焦点,审议过程如此长、次数如此多、关注度如此高,开创了中国立法史上的多个第一。这不仅是一部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的法律,同时也是一部关注民生,为百姓分忧解难的法律。

方妍书记(右)主持会议 崔健远教授做辅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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