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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附中荣获第十一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北京代表团学校贡献奖

发布时间:2011-09-23 作者: 档案室 点击数:

9月23日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中学生运动会北京代表团表彰会在北京市第八十中学隆重召开。会上,清华附中获得学校贡献奖;清华附中校长王殿军获得优秀校长称号;清华附中体育教师李伟明、罗健、李金平分别获得优秀工作者称号;张涛、王丽、李金平、王俊林、李光明分别获得优秀教练员称号。北京团市委副书记姜泽廷、北京市教委副主任郑萼、北京市体育局副局长李丽莉、北京市体育局群体处颜纳新等领导出席会议。北京市教委体卫艺处处长王东江主持大会。

清华附中校长王殿军作为参赛单位代表致辞,在祝贺北京代表团取得优异成绩的同时,提出将为下届2014年比赛做出更大贡献。北京市教委副主任郑萼对此次比赛作了总结发言并对所有获奖运动员、获奖单位表示祝贺,希望今后能有更多单位参加,推动北京市中学生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

清华附中参赛选手在男篮、女篮、田径比赛中共获得121分,在北京市各参赛学校中遥遥领先,为北京代表团做出了突出贡献。其中,清华附中男、女篮球队作为北京代表团篮球队参赛,经过运动健儿们的顽强拼搏,男篮获得冠军并被评为体育道德风尚奖队,女篮获得亚军。此外,清华附中有7名学生入选北京代表团田径队(北京田径队共有25人),其中,高0809班石雪薇以15.39米的成绩获得女子铅球银牌;李涛以4944分的成绩获得男子七项全能铜牌。

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简称“中运会”)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共青团中央共同主办,每三年举办一届,是国内中学生最高水平的赛事。第十一届中运会于2011年7月11日至22日在内蒙古包头市举行,大会设置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田径、武术、健美操、游泳、毽球九个项目。北京代表团共派出12支队伍参赛,最终以575分夺得团体总分第四名,以10枚金牌、7枚银牌和12枚铜牌夺得金牌总数第四名、奖牌总数第五名,同时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团”称号。

王东江处长(左1)为王殿军校长颁发优秀校长奖杯 清华附中校长王殿军作为参赛单位代表致辞

与会领导与运动员合影 清华附中得分在北京市各参赛学校中遥遥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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